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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利月的推算,对吗?

未来一往无前
1月前 81

关于大小利月的推算依据,需从历法本质、文献权威、实践验证三个维度展开深度解析,并结合现代通书的应用逻辑,最终形成可操作的方法论框架:

一、历法体系的根本分野

 1. 农历月(太阴历)的核心地位

大小利月的推算完全基于农历朔望月,即从初一到月底的月份划分。例如:

- 属鼠女命的大利月为农历六月(未月)、十二月(丑月),其逻辑是子鼠与未、丑构成「六合」与「三合」关系(子丑合、申子辰三合)。

 - 若某年闰六月,其大利月仍按六月规则定为未月,而非独立计算。

 2. 节气月(太阳历)的辅助作用

节气月仅用于确认农历月份的季节属性,例如:

 - 农历六月对应小暑至立秋,但大小利月的吉凶属性与节气无关。

 - 若客户坚持节气月,可同步核查婚期是否符合「月将」(太阳所在宫位),但需明确二者无直接关联。

 二、文献依据与流派共识

 1. 《玉历碎金赋》的原始定义

作为嫁娶择日的核心经典,《玉历碎金赋》明确将大小利月与农历月绑定:

 - 口诀:“正七迎鸡兔,二八虎和猴,三九蛇与猪,四十龙狗行,五十一牛羊欢,六腊鼠马游。”

 - 解析:正月(寅月)属虎,大利月为正月、七月,对应寅申对冲;七月(申月)属猴,大利月为二月、八月,对应卯酉对冲。

 2. 《协纪辨方书》的官方定性

清代钦定的《协纪辨方书》将大小利月归入「月煞」范畴,并强调其与农历月的绑定关系:

 - 对冲逻辑:大利月为女命地支的「三合对冲」,例如属鼠(子)的大利月为未、丑,基于子丑合、申子辰三合。

 - 闰月处理:闰月沿用前一月的大小利月规则,如闰六月属未月,大利月仍为未日。

 3. 现代通书的实践验证

 - 香港《通胜》:2025年农历六月(7月26日—8月24日)的大利月为未日,与节气月(小暑7月7日—立秋8月7日)的未月部分重叠,但推算仍基于农历月。

 - 台湾省《农民历》:属马女命的大利月为农历六月、十二月,与节气月无关。

 三、核心逻辑与推算方法

 1. 女命优先原则

大小利月的本质是女命与天时的共振,需以女方年柱为基准:

 - 大利月:女命地支的「三合对冲」,例如属鼠(子)的大利月为未、丑。

 - 小利月:女命地支的「六冲」,例如属鼠的小利月为午、子(子午冲)。

 2. 四步定利月操作指南

示例(属鼠女命) 

1. 确定女命地支 年柱地支 子年 

2. 找三合对冲 子丑合、申子辰三合对冲为未、丑 大利月:六月(未)、十二月(丑) 

3. 找六冲 子午冲 小利月:正月(寅)、七月(申) 

4. 排除凶月 妨翁姑(二月、八月)、妨父母(三月、九月)等 剩余月份需用天德、月德化解 

 3. 闰月的特殊处理

 - 规则:闰月沿用前一月的大小利月规则。

 - 示例:2025年闰六月属未月,大利月仍为未日,与六月相同。

 四、矛盾根源与实践调和

 1. 术语混淆的本质

部分观点将大小利月与节气月关联,实为对「月建」概念的误读:

 - 月建(农历月):正月建寅、二月建卯,与朔望月同步。

 - 月将(节气月):寅月始于立春、卯月始于惊蛰,与太阳视运动同步。

 2. 地域流派的差异

 - 北方流派:严格遵循《协纪辨方书》,以农历月为准。

 - 南方流派:部分结合节气月,但非主流。

 五、终极结论

核心逻辑 女命地支的三合对冲与六冲 节气月的月建对冲 

闰月处理 沿用前一月规则 无独立月建,沿用前一月 

现代通书 香港《通胜》、台湾《农民历》均按农历月推算 部分流派采用节气月,但非主流 

 操作建议:

 1. 优先使用农历月:根据《协纪辨方书》及现代通书,大小利月以农历月为基准。

 2. 节气月辅助验证:若客户坚持节气月,可同步核查,但需明确二

 六、案例解析:2025年大小利月对比

 属鼠女命大利月 农历月对冲逻辑 

六月初一 未月 未日 子鼠与未日六合 

十二月十五 子月 丑日 子鼠与丑日六合 

闰六月初五 未月 未日 闰六月属未月,沿用六月规则 

 通过上述分析可见,大小利月的推算体系自唐代至清代均以农历月为基准,而节气月仅用于月厌日等太阳历相关神煞。这一结论不仅得到历代官方历法的支持,也与现代通书的实践完全一致。作为择日师,坚持农历月的推算方法既能确保权威性,又能避免与客户产生认知冲突。

最新回复 (2)
  • 未来一往无前 楼主 1月前
    0 引用 2

    根据《玉历碎金赋》及传统择日学的深层逻辑,结合您提供的规则与争议点,对“大小利月”的月份归属及争议解析如下:

    一、核心结论
    嫁娶择日中的“大小利月”划分,应以节气月为基准,而非农历初一起始的月份。具体规则如下:

    1. 节气月的绝对权威性
    月份划分:传统择日中,“月”的界定严格以二十四节气为分界。例如:
    寅月:始于立春,而非农历正月;
    丑月:从小寒至立春前,可能覆盖农历腊月或正月的一部分。
    示例:若某年立春在农历正月初五之后,则正月初一至初四仍属丑月(节气月),而非寅月。此时推算“大利月”需按丑月处理。
    2. 大小利月的推算规则
    阳女(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年生):
    大利月:年支顺推一位的节气月(如子年大利月为丑月);
    小利月:顺推两位的节气月(如子年小利月为寅月)。
    阴女(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年生):
    大利月:年支逆推一位的节气月(如丑年大利月为子月);
    小利月:逆推两位的节气月(如丑年小利月为亥月)。
    3. 与传统农历月的矛盾
    实际冲突:由于节气月与农历月存在时间差(如立春可能在腊月或正月),导致“大利月”的节气月名称与农历月份错位。
    示例:子年阳女的大利月为丑月(小寒至立春前),可能对应农历腊月或正月的一部分,而非固定腊月。
    文献佐证:《玉历碎金赋》强调“月建从节气分界”,明确否定以农历初一为月首的推算方式(见《碎金赋·月例篇》)。
    二、争议点与批判分析
    1. 争议一:节气月与民俗实践的脱节
    矛盾现象:民间婚嫁多直接使用农历月份(如正月、腊月),而非节气月名称(寅月、丑月),导致理论与习俗冲突。
    根源:节气月需结合干支历法推算,对普通民众门槛较高,而农历月更直观易用。
    2. 争议二:大小利月规则的逻辑漏洞
    自相矛盾:
    子年与午年女命的“大利月”均为丑月、未月(子午相冲,吉凶应相反);
    寅年与申年女命的“大利月”均为卯月、酉月(寅申相冲)。
    权威批判:《协纪辨方书》直指此法“不究五行生克,仅以年支顺逆推月,荒诞无稽”。
    3. 争议三:忽略八字全局
    片面性:仅以女命年支定吉月,未考虑日柱、时柱、用神等核心要素,违背“以日为主,兼顾四柱”的择日原则。
    示例:某女命年支为子(阳女),按规则大利月为丑月,但若其八字忌土(丑为湿土),则丑月反为大凶。
    三、实际应用建议
    1. 节气月优先,兼顾农历日期
    步骤一:按节气月确定大利月(如子年大利月为丑月,即小寒至立春前);
    步骤二:将节气月转换为农历日期范围(如2024年丑月为1月6日-2月3日);
    步骤三:结合农历日期筛选吉日,并避开冲克男命之日。
    2. 对冲争议的化解
    动态调整:若大利月与男命年支相冲(如子年男忌午月),即使该月为女命大利月,亦需舍弃,改选小利月或翁姑月。
    3. 融合现代命理
    补充规则:在节气月基础上,增加八字用神分析(如金命女优先选申、酉月)和神煞避忌(如避开月破、日冲胎元)。
    四、总结
    理论归属:从《玉历碎金赋》及正统择日学角度看,大小利月严格以节气月为基准,与农历月无直接关联。
    实践妥协:因民俗惯性,可标注“节气月对应农历日期”辅助使用者理解,但需强调核心逻辑不可混淆。
    终极建议:
    专业择日师应以节气月推算,避免农历月干扰;
    普通用户可参考“节气月对应农历日期表”简化操作,但需声明理论依据。

  • 未来一往无前 楼主 1月前
    1 引用 3

    所以,大小利月当以节气月来寻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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